关于做好2023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6 浏览次数: 10 文章来源: 信息产业创新与安全管理研究中心

社科处近期发布了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请及时关注:

各有关单位:

近期,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启动2023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8万元。

二、资助范围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社会科学以及冷门绝学的基础性研究,鼓励学者根据学术兴趣和学术积累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必须在原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文字数30%以上。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有在研(20231115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2)申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3)已出版专著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资助、结项与出版

1.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资助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其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拨付用于出版资助。如申报评审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擅自出版申报成果,将视为申报无效或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原则上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或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申请结项时提交出版社样书(附查重报告)和出版合同,办理鉴定结项后方可正式出版。

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出版后,省规划办将遴选完成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的作品,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

4.申报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并获得立项的书稿,可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如获得立项,项目负责人可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并放弃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后续经费的资助。

五、学校受理申报工作安排

1.社科处于111-119日(周四)下班前集中受理我校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

2.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请各单位广泛动员,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

①申请书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申报成果(书稿)1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

成果概要3份;

成果查重报告1份;

若申报成果是以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需提交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3份;

往年申报过省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4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提交,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南邮+申报人姓名+申报学科”,文件命名方式“申报人姓名+学科+申报材料类型(如:申请书/申报成果/成果概要/查重报告/博士论文原文及修改说明/往年申报成果修改说明)”。二级单位汇总后以整体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skgl@njupt.edu.cn,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省社科后期资助申报+二级单位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866926;材料报送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23室。


社会科学处

2023/10/25


(编辑:张一涵     审核:黄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