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评审之我见
发布时间: 2013-12-16 浏览次数: 136 文章来源: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应急预案评审是相关专家对被评审单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等各个方面进行评议、审查的过程。评审制度的设立,本意应是通过评审,督促企业重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确保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等。而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却发现,专家评审工作有时候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失去了通过评审提高企业应急预案水平的目的。我认为当前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还需要再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划定范围“外人”选专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可以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但评审专家的选定,不能由企业选定,而应当由安监部门在本省、本地区安全生产专家库或者应急管理专家库中选定。什么样的人是专家?没有统一的定义,界定很模糊。生产经营单位自己组织的专家其身份安监部门也很难确定,到底具备不具备评审能力,无从考证。各级地方政府都建立了安全生产专家库、应急管理专家库,对这些专家的资历经历、特长领域进行了全面的审核,有着较为深入的了解,由安监部门选用的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能有效避免企业自请专家“护短”的情况,也更有利于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谨、公正。

划分等次定专家。生产经营单位规模不同,危险等级不同,参与评审的专家人数也应由安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区分划定。企业规模大的、工艺复杂的、危险有害因素多的应当组织多方面、多领域的专家参加评审,参与评审的专家人数要多一点,反之,规模小的、工艺简单的、危险有害因素少的,参与评审的专家人数可以相对少一些。这样既减轻了部分企业的负担,也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合理。

深入现场搞评审。建议在应急预案的评审中,规定专家组必须到企业现场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检查活动。应急预案的评审不能只停留“开个小会,搞个反馈”上,评审专家组只有深入企业,对其应急队伍建设、危险源辨识、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评估,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应急预案是否切合实际,才能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提出真知灼见。

(巩义市安监局张军伟)